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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評選第二屆常州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的通知

發(fā)布時間:2017-12-13    信息發(fā)布:無    瀏覽量:1333次

局屬各單位:  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與發(fā)展,全面深入推進素質教育,根據(jù)國家《教學成果獎勵條例》和《江蘇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辦法》及有關規(guī)定,特制定印發(fā)《常州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辦法》(見附件),并就評選第二屆常州市基礎教育成果獎通知如下:   一、評選范圍   200211日至2012831日所取得的教學成果。教學成果完成人或主持人于2002年之前退休或轉崗不從事教育工作者不參評。   二、表彰數(shù)量   40項左右。   三、有關要求   1.各單位及有關學校要高度重視本次評選工作,嚴格按照《常州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辦法》精心組織,擇優(yōu)推薦。   2.各轄市、區(qū)申報的教學成果數(shù)量:金壇10,溧陽15,武進20,新北8,天寧8,鐘樓8,戚墅堰3,局屬各單位及有關學校直接申報。   3.各單位于20121018日前,將參評材料報送金壇市教育研究與培訓中心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   4.研訓中心初選后報送常州市評審委員會。聯(lián)系人:陳文,聯(lián)系電話:2368896,郵箱:jtchw@126.com   附件:常州市基礎教育研究成果評審辦法       

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 

   

昨天訪問: 198843 ?| ?今天訪問: 207277 ?| ?本月訪問: 5383690 ?| ?上月訪問: 7284884 ?| ?訪問總數(shù): 1985450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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