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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常州市七年級學生“美文閱讀”比賽的通知

發(fā)布時間:2017-12-12    信息發(fā)布:無    瀏覽量:2644次

為貫徹《語文課程標準》的基本精神,落實“課標”規(guī)定的課外閱讀要求,提高學生的閱讀能力和欣賞文學作品能力,培養(yǎng)學生的閱讀興趣和良好的閱讀習慣,豐富語文學習的課程資源,經教科院領導研究決定,本學年在全市七年級學生中繼續(xù)舉行“常州市七年級學生‘美文閱讀’比賽”?,F(xiàn)將2016年有關比賽事項通知如下:    

一、參加對象    

全市七年級學生    

二、比賽辦法:    

1.學校組織,自愿參加。    

2.比賽要求:    

1)學生從課外讀物(不含與教材配套的課外讀本)中推薦一篇文質兼美的文章(文體不限,篇幅一般不超過1500字),注明作者及出處(提倡節(jié)選長篇讀物,可自擬節(jié)選的標題),文后圍繞推薦理由寫一段150400字的文字。    

2)一律用A4紙(不收復印件),按“標題-作者-正文-出處-推薦理由-推薦者的學校、班級、姓名-指導教師”的順序打??;打印必須準確無誤(包括標點、段落等),有錯要扣分。字體、字號、排版不作統(tǒng)一要求,但必須美觀大方。除打印件以外,各校以校為單位,將參賽電子文本發(fā)送到jyslwy@126.com。各校在上交獲獎作品紙質文本的同時,發(fā)送獲獎作品電子文本。    

3)評比標準:所推薦的文章按文質兼美的要求評分,文章內容及特色占總分的60%,學生寫的推薦理由占40%;由常州教科院中語組組織評委打分,按得分高低評出一、二、三等獎各若干名。    

三、比賽步驟:    

分三步進行:    

1.校級比賽    

各校年級組組織比賽,評出校內一、二、三等獎若干;    

2.市區(qū)(含天寧、鐘樓、戚墅堰三區(qū))及各轄市(區(qū))級比賽:    

1)各校經初選后按農村學校35篇、城區(qū)學校1015篇的數(shù)額在1130日前將參賽作品送區(qū)教師發(fā)展中心;    

2)區(qū)教師發(fā)展中心組織評委評選后,將獲二等獎以上的作品于1230日之前送常州市教科院,獲獎名額見本通知“四、獎項設置”。    

3.大市級比賽:    

市教科院聘請評委按規(guī)定名額評出各等第獎,獲獎結果于2017年元月公布。    

四、獎項設置:    

一等獎:10    

二等獎:20    

三等獎:30    

五、補充說明    

對獲獎的學生,發(fā)教科院蓋章的證書。  

附件:參賽作品匯表總    

金壇區(qū)教師發(fā)展中心中語組    

20161115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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