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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參加常州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
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7-19    信息發(fā)布:王志忠    瀏覽量:3145次

各中小學、幼兒園:

為獎勵在教學實踐、改革、研究中取得教學成果的單位和個人,發(fā)揮教學成果的引領激勵作用,促進教育高質量發(fā)展,根據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江蘇省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2021年我市將繼續(xù)開展常州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
一、評選范圍

本屆教學成果獎申報對象以我市基礎教育各級學校和教師為主體。取得重大成果的各級教科研訓部門和研究人員也可申報。學校和教師申報數量不少于限額數的70%

二、評選要求

1.成果由單位完成的,完成單位原則上不超過 3個;成果由個人完成的,完成人原則上不超過 5人,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。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完成的教學成果,由參加單位或個人聯(lián)合申請,申報名額占用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的推薦名額。

2.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應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施全過程,并做出主要貢獻。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應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單位,并在成果的方案設計、論證、研究和實踐的全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。

3.所有申報的教學成果均應經過實踐檢驗。檢驗時間指教學成果正式付諸實施或試行的時間,不含研討、論證時間。今年申報的教學成果獎實踐檢驗時間截至 2021 630日。

4.為使優(yōu)秀教學成果在更大范圍內發(fā)揮示范效應,申報單位和完成人須在申報材料中簽署授權聲明,同意在其成果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情況下,授權江蘇省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宣傳推廣其成果。

5.已獲得過省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,若近年來確有重大突破或進展,在全省產生重大影響的,可申報高于原等級的獎項。

 三、名額分配

城區(qū)每校限2項,其他單位限1項。

四、獎勵數量

本次評獎,常州市設特等獎5項、一等獎20項、二等獎35項、三等獎40項,質量優(yōu)先,寧缺勿濫,擇優(yōu)推薦37項參加江蘇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。我區(qū)也將分設特等獎、一、二等獎,并根據上報項目數量與質量分別評出若干獎項。擇優(yōu)推薦14項參加常州市級評選。

五、申報材料

1.2021年江蘇省基礎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表》(每項目提交書面材料一式10份,同時提交WORD版和簽字蓋章的PDF版)。

2.《成果報告》每項目提交書面材料一式10份,同時提交WORD版。

3.佐證材料一套(具體要求見附件2)。

4.匯總表(各校提交書面材料一式兩份,同時提交WORD版和蓋章PDF版)。 

六、注意事項

1.各參評項目須由單位推薦,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。

2.各參評單位根據附件要求填寫申報表、成果報告、附錄材料和匯總表。

3.申報材料統(tǒng)一按照要求,于2021819日(全天)報送區(qū)教師發(fā)展中心1521會議室,所有材料必須于當天下午6點前交到,逾期不再受理。 

聯(lián)系人:王老師。地址:金壇大道150號人社大樓,教師發(fā)展中心

電話82368956,電子郵箱:jky@jtyx.net

 

附件: (附后)

1.江蘇省教學成果獎申報表

2.填報說明

3.匯總表

4.2021年基礎教育類教學成果獎申報指南

 

金壇區(qū)教師發(fā)展中心

20217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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