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啄木鳥行動調查報告
金城鎮(zhèn)中心小學
調查人員:五(2)班部分同學
調查時間:2008年9月20日下午
調查線路:橫街(北新橋~丹陽門中路)
調查內容:招牌、廣告、海報、張貼品、宣傳品、菜單、商店攤點的用字情況。
調查結果:
金壇市金城鎮(zhèn)中心小學 學校
時 間 | 地 點 | 錯 誤 | 錯誤類型 | 建議與更正 | 反 饋 |
2008、9、20 | 橫街 | 頂刮刮 |
| 頂呱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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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長、園、壇、 |
| 長、園、壇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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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寳、爾、車、 |
| 寶、而、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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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東、羅、農 |
| 農、羅、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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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報告:
經過調查,我們發(fā)現社會上的錯別字隨處可見,在一些小店里會時常見到一些方言詞語,出現一些不文明的用詞,分析原因有以下幾點:
1.大多書的錯別字都出自小商販的宣傳品。這些宣傳品的草擬者大多文化水平不高,容易把字寫錯用錯,使人們產生誤解,有時還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因此,希望這些小商販抽空學習語言文字,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。
2.許多商家為了吸引更多的顧客,采用諧音或方言代替的手法寫廣告詞,改換一些成語熟語中的字,來達到宣傳商品的目的。這樣用漢字,粗心的人視而不見,沒有責任心的人則認為無所謂。
3.廣告、招牌中繁體字的大量使用?!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中第十七條規(guī)定,只有在文物古跡,書法、篆刻等藝術作品,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中才允許使用繁體字。所以大街道上應該使用規(guī)范的語言文字。
通過這次調查活動,我們深刻認識了漢字在社會生活中的運用還存在著許多不規(guī)范甚至錯誤使用的地方。雖然國家已經頒發(fā)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,但至今都沒有杜絕用、誤用現象,這不僅影響了漢字的形象,對學齡兒童更是一種誤導。因此,語言文字管理部門要積極行動起來,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所有的錯別字、用得不恰當的字都改正過來。作為小學生,我們更加意識到認真學好祖國語言文字的重要性。我們一定要學好、寫好、用好祖國的語言文字。
金壇市金城鎮(zhèn)中心小學五(2)班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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