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低保家庭貧困生調查和增發(fā)生活補助的通知
信息來源: 發(fā)布時間:2014-06-18 瀏覽量:2377次
各相關學校:
根據蘇財教【2014】54號文精神,從2014年春學期起,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仍為每生每年小學1000元,初中1250元,每年按照10個月發(fā)放。對低保家庭特殊困難的學生,在原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小學提高到1500元、初中提高到2000元按實發(fā)放。現請各校統(tǒng)計2013/2014學年享受義務教育階段生活補助的學生中低保家庭學生的情況,并于6月23日(周一)下午6點前報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。本次補發(fā)2014年春學期低保家庭小學生250元/人,初中生375元/人,為保障生活補助能及時發(fā)放到學生手中,請各校抓緊統(tǒng)計上報。